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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博士提出申请进站条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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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 新近在国内、外获得博士学位,尚未正式分配工作;
㈡ 40岁以下,身体健康,品学兼优;
㈢ 学科专业相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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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提交材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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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《博士后申请表》;
㈡ 两位本学科领域专家推荐信;
㈢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及学位办公室证明;
㈣ 培养单位或原单位同意其做博士后的同意函及鉴定意见;
㈤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
㈥ 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博士后毕业时体检表;
㈦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(组)推荐意见(国外博士后申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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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考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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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 学术专家委员会指定5人专家考核小组;
㈡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口头汇报进站后的工作计划;
㈢ 考核后,考核小组提出拟进站人员名单并指定辅导专家;
㈣ 报工作站博士后管委会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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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签订协议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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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招收人选后,签订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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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上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复核。 上报材料包括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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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《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》;
㈡《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》;
㈢《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》;
㈣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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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进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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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 工作站管委会收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文件后,即发进站通知书通知本人;
㈡ 凡被录取的博士后,收到进站通知书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站报到。逾期不进站工作按自动放弃博士后职位处理,不保留资格。如仍要求进站,需重新进行申请;
㈢ 签订《工作协议书》。
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
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二 OO四年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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